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越南电商实名制进入倒计时:2027年1月1日起卖家与直播者必须完成电子身份认证,平台义务「下架后不得复活」

Đếm ngược định danh điện tử TMĐT Việt Nam: từ 1/1/2027 người bán và người livestream phải xác thực điện tử, nền tảng áp cơ chế "stay-down"

越南《电子商务法》(第122/2025/QH15号,2025年12月10日通过)与政府第248/2026/NĐ-CP号政令(2026年6月30日签署、7月1日生效)确立了「先合规、后销售」原则,其中最关键的电子身份认证(e-KYC)义务自2027年1月1日起强制:电商平台必须在允许卖家上架商品前完成其身份电子认证,直播销售者与联盟营销人员同样纳入认证范围。国内个人卖家须提供姓名、出生日期、个人识别号与居住地址;组织与经营户须提供登记名称、场所地址、组织识别号及法定代表人身份信息;外国个人卖家须提供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的护照或等效证件,外国组织须提供企业登记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护照信息。平台不得再以「通知后删除」了事,而须做到违规内容下架后不得换名复活(notice-and-stay-down);使用越南语或.vn域名、且与越南买家的年交易量达10万笔以上的外国平台,须在达标后60天内向工贸部登记。

1. 事件:一部法律加上一部政令,把「匿名卖货」写成了历史

越南国会 2025 年 12 月 10 日通过《电子商务法》(第 122/2025/QH15 号),该法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与政府第 248/2026/NĐ-CP 号政令同步生效——政令由政府在 2026 年 6 月 30 日签署,用于细化该法的若干条款。

两部文件合起来确立了一个原则:「先合规,后销售」。而真正改变卖家日常操作的时间点,是政令中的一条过渡条款——平台对卖家与直播销售者的电子身份认证义务,自 2027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适用。

2. 谁被纳入认证范围:不只是「卖家」

第 248/2026/NĐ-CP 号政令与《电子商务法》把参与线上经营的主体界定得比传统「卖家」更宽:

按工贸部电子商务与数字经济局的表述,只要通过这些渠道销售商品,就被认定为卖家,须履行全部卖家义务。平台则须在允许卖家上架、展示商品或服务之前完成身份电子认证——而不是事后补验。

3. 认证要交什么:国内外卖家的材料清单

主体类型须提供的信息
国内个人卖家姓名、出生日期、个人识别号(số định danh cá nhân)、居住地址
国内组织、企业、经营户登记名称、总部或经营场所地址、组织识别号、法定代表人信息(姓名、出生日期、个人识别号)
外国个人卖家姓名、护照或等效证件号码,以及签发国家或地区;护照或等效证件在审核时须剩余有效期至少 6 个月
外国组织卖家企业登记证明或等效文件(显示组织名称、总部地址、成立国家或地区),以及法定代表人信息(姓名、护照或等效证件号码,剩余有效期至少 6 个月)

认证建立在官方身份信息基础上。为满足新标准,各数字平台需要建设配套技术系统,直连公安部数据库,对卖家、直播人员和联盟营销人员实施电子身份认证;与之对应的国家电子身份体系是 VNeID。

4. 平台义务变了:从「删掉就行」到「不许复活」

这次调整对平台的影响,某种程度上比对卖家更大。《电子商务法》与政令共同把平台从「信息通道」推向「主动管理者」:

5. 外国平台的门槛:10 万笔交易 + 越南语或 .vn 域名

对跨境平台,政令设了一条明确的登记门槛:使用越南语或 .vn 域名、且与越南买家的年交易量达到 10 万笔以上的外国平台,须向工贸部登记,登记期限为达标后 60 天内。这条规则把「面向越南市场经营」这个此前模糊的概念,变成了可计量的交易量标准。

6. 一条容易被误读的过渡条款

政令中确实有过渡安排:此前已获通知的平台,可继续按旧程序运行至 2027 年 6 月 30 日。但需要读清两点:

实际后果已经出现:新开店的审核周期变长,部分新账号需要人工复核。

7. 为什么这条规则会影响合规成本结构

认证本身不难,难的是它把「身份真实」变成了经营的前置条件,由此带来三个连锁变化:

  1. 主体问题被提前:没有本地主体的跨境卖家,无法只靠「借账号」经营,需要自设越南法人(有实际常驻负责人),或与本地分销方建立正式合同关系,由后者担任常驻卖家角色;
  2. 经常性成本上升:合法经营意味着会计、税务申报与合规支持,这是持续性支出,而不是一次性费用;
  3. 干净档案成为流量资产:平台在升级识别、存储与投诉处理系统,资料完整、信息一致的卖家被优先展示、被锁号风险更低;反之,认证字段里一个字母的地址差异,都可能造成数周的「认证循环」。

同一套非匿名化逻辑,越南并非孤例。全球范围内的 KYC/KYB 实践已经在主要平台上落地:核验身份、确认银行账户、比对账户持有人与其生意主体。差别只在于越南把这件事写进了法律,并给了明确的日期。

8. 企业现在可以做的六件事

  1. 盘点全部越南平台账号:每个店铺登记在谁名下、绑定了哪些证件、越南主体数据、银行账户与联系人是否互相一致。任何不一致,都是 VNeID 认证时被锁号的潜在原因。
  2. 在 2026 年底前确定主体形态:要么自设越南法人并配常驻负责人,要么与本地分销方签订正式合同、由其担任常驻卖家。「靠熟人代持」的模式不再有效。
  3. 向平台索取书面的认证流程:在 2027 年 1 月 1 日前,主要平台应公布 KYC 程序——需要哪些证件、处理时限、被拒绝后的救济方式。若拿不到流程说明,就应把这一风险计入计划。
  4. 在合同中写清「账号被锁」的处理方案:谁负责完成认证、账号被暂停时库存与钱包余额如何处理、合作方须在多长期限内按要求提供证件。
  5. 把新增成本计入单位经济模型:合法存在对应会计、税务与合规支持支出,应在签订供货合同之前重算产品毛利,而不是事后补救。
  6. 把直播与联盟营销纳入同一套核对:与 KOL/KOC 合作前,确认对方已完成身份认证,避免连带合规风险;联盟营销参与方须明确各自的角色与责任。

9. 时间线与数据源

📎 来源:《电子商务法》第 122/2025/QH15 号;政府第 248/2026/NĐ-CP 号政令(2026 年 6 月 30 日);越南工贸部电子商务与数字经济局 2026 年 7 月 3 日宣贯会议及 9 月 10 日合规说明会公开内容;工贸部《工贸杂志》关于卖家身份认证方式的问答;越南政府门户与 VnExpress、VietnamNet 关于「终结匿名线上销售」的公开报道整理。文中过渡期条款的适用范围按原文表述区分「平台手续」与「卖家义务」;未明确的操作细节(认证失败救济、平台流程细则)不作为结论使用。